山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等
3月8日,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山东代表团团长林武,副团长周乃翔、陆治原、杨东奇出席。
大家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彰显了高度的政治自觉、鲜明的法治精神、强烈的责任担当、深厚的为民情怀,是一个高举旗帜、厉行法治、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好报告。过去五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有力;始终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践行法治精神坚定有力;始终围绕党和国家所需谋划推进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坚定有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定有力;始终注重强化自身建设,推进履职能力提升坚定有力,人大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下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扎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
大家一致表示,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着眼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这一改革,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